本报讯(记者 陈旻 程中玉) 近年来,市医保局围绕医药价格工作不断创新举、施新策,探索职能、治理、监管的工作协同路径,努力促进医药价格合理形成,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同时,维护参保群众利益。
市医保部门建立公立医院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机制,规范集釆药品釆购、使用和回款,目前已拨付七批次集采药品激励资金共4414.79万元。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调整协同,针对未完成年度集采约定采购量的医院,暂缓调整相应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我市还积极落实省级药品挂网采购工作规范,发现超限价采购及时给予提醒提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现已完成77个品种、5739条网采价格调查核实反馈,助力推进“四同”(同通用名、厂家、剂型、规格)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形成药品价格联动、分类管理、日常监测等上下联动协同治理局面。
此外,市医保局持续加强医药价格监测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展监测范围,建立从医院到药店、从公立到民营的监测网络体系,提升监测效能。全市重点药品价格监测目录经过4轮调整由最初的94个增至206个,目前已针对药品价格上涨幅度、是否域内首涨、价格不平衡、采购量激增等情况发送提示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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