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完善协议管理制度,制定怀远县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考核办法等。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标准,严格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支付方式改革,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53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DRG付费,达到医疗机构、病种和医保基金三个全覆盖。
开展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坚持每季、每半年、每年对全县医保基金运行的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加强对基金支撑能力预测预警,为两定机构日常监管、总量控制指标测算等提供数据支持。
推行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将原来只限于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实现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