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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式”治理绘就乡村善治新画卷

通过与村民签订履行村规民约的协议,把过去生硬的“一纸空文”变成村民能够自觉遵守的“契约”,不仅彰显管理者的智慧,更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扬中市八桥镇永兴村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于2019年创新推出的“契约式社会治理工作法”被评为“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永兴村“契约式”治理以“四立五治”法治化管理模式,即以立规矩、立契约、立基金、立制度“四立”为纲要,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为目的,采用民主签约、依法履约的方式操办村务,更加提升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增大,攀比奢靡风气滋生,村民的责任意识和约束意识有待增强。八桥镇永兴村党委书记施大年一直在思考,能不能与村民进行广泛有效的协商,制定一个升级版的“村规民约”,并以户为单位,签订一个协议,让“执行者”变成“制定者”;让“软提倡”变为“硬约束”。于是,永兴村集能人之智、问村民所想,将村规民约浓缩提炼成“七言”30句,通俗流畅、朗朗上口,并制定了《永兴村社会治理工作组级责任制及村民履行<村规民约>百分考核办法》《永兴村村民代表责任制考核办法》《永兴村村民组长年度报酬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契约式社会治理初稿由村‘两委’制定出来,然后各个村民小组开会,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积极参与制定过程,让大家有主人翁意识。”施大年说,契约从村情特点和村民诉求出发,将群众关心的普遍性问题,如矛盾调解、基层信访、移风易俗等融入村规民约,并且由村干部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宣传,让村民自主签订履约协议书。“契约式”治理不仅增强了乡村治理能力,也拉近了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环境更好,邻里更和睦,以前形同虚设的村规民约‘活’了起来,大家熟记于心,外化于行,村风民风也更好了。”提起本村的“契约式”治理,村民祝瑞银觉得变化很大,“这几年,村民自觉履行村规民约,从原本的被动约束逐渐变成了自觉认同”。祝瑞银告诉记者,界址纠纷、邻里矛盾、环境整治……农村的疑难杂症很多,让他印象深刻是3户人家的界址纠纷,这一历史遗留问题20多年都没能妥善解决,“契约式”治理新模式让村民心往一处想,在村民的团结协作和村干部的不懈努力下,界址纠纷处理得明明白白,原来有矛盾的3户人家也握手言和。“现在村民只要一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就会找村民组长和村‘两委’反映,我们也会立即针对问题调查研究,迅速解决问题。”施大年说,如今村里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在村民小组内就能得到有效解决。

近年来,永兴村持续加大社区自治工作力度,强化村民规则意识。以前的村规民约只是号召与提倡,不是刚性约束,效果不佳。现如今“公约”变“契约”,将村民的履约情况与各项评比、推选、奖励挂钩,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有了极大提高。记者在永兴村走访发现,每个村小组都有一块公示栏,上面张贴了每月组内家庭的评比情况。永兴村按每户150元的标准,每年拿出15-20万元,设立村级基层治理考核奖励专项基金,得到满分的家庭年底可以拿满150元奖励;每年开展村规民约知识竞赛,通过抢答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让村规民约更加入脑、入心;打造“五治园”“自治园”等法治宣传阵地,为村民解读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充分展示本村自治成果。(记者 陈怡帆 童本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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