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苏州市省级海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开展验收评估。市住建局副局长陈实,市相关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姑苏区住建委、苏州高新区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验收。
专家组现场踏勘了水岸家园、斜河浜、虎丘湿地公园、天安云谷和狮山文化广场等海绵城市项目,审核了海绵城市建设台账资料并听取了苏州市试点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专家组认为,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健全,部门配合紧密,制度执行有力,试点项目建设质量良好,试点区指标全部优于实施方案要求。同时,苏州市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工作作风,将海绵城市建设嵌入城市建设中,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效果显著,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专家组一致同意苏州市省级海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通过验收。
苏州市自2016年入选首批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积极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以试点任务为基础,以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任务,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目标,统筹开展各项工作。
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位于姑苏区北部区域和相城区南部,面积26.45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建设,完成试点项目61个,试点区年径流控制率从53.84%提升到76.56%,面源污染削减率56.18%,消除内涝积水点5处,试点区内水体基本达到Ⅳ(四)类水标准,西塘河等4条河道稳定达到Ⅲ(三)类水标准,核心指标均达到了试点目标,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效应成果显著。苏州市创新提出“内嵌融入式”管理模式,总结出海绵城市建设“七大”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考核;明确海绵设施专项设计、工程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养护管理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为常态化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苏州市梳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材料装备、咨询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产品供应等全链条产业,启动编制苏州海绵城市建设行业发展白皮书。先后成立海绵城市研究院、海绵城市产业联盟、海绵城市建设协会等组织,研究适用于江南水乡地区的生态、环保、经济的海绵产品,逐步建立海绵城市产业苏州标准和苏州品牌。
2018年7月23日,苏州市政府召开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由局部试点向全域推进转变。截至2023年,苏州市共完成2192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40.02%,年度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为98.4%。32个项目入选2023年度省级海绵城市优秀工程案例,苏州高新狮山文化广场入选“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项目典范,苏州市成功入选《中国美丽城市》2023年度城市典范、“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城市典范。
下一步,苏州市将以本次省级海绵试点城市建设验收为新起点,根据省检查组的最新要求,继续把握好“人居、生态、发展”核心要点,坚定不移走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巩固、拓展、深化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将苏州市打造成平原河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和历史文化名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