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文物局获悉,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
据悉,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目标任务为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此次文物普查工作将对我市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是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大遗址、革命文物、工业遗产、白酒文化遗产等进行调查登记。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按照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普查系统与数据采集、软件操作使用培训等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向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查成果,配合做好成果公布等工作。(记者 曹晴晴 通讯员 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