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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力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

走“小巷”、察“小情”、办“小案”、解“小忧”——最近,来自慈溪市检察院的“小巷检察官”品牌,凭借颇接地气的“四小”工作法,以及把矛盾解决在前头、把纠纷化解在地头的好经验,成为各地学习考察的焦点。

“过去,有人觉得跟检察官有‘距离感’,很难就近就便寻求法律服务。现在,我们检察官不是在田间小巷,就是在去田间小巷的路上,用贴身贴心的司法服务真正走进了群众心里。”昨天,慈溪市检察院周巷检察室检察官宁积宇说。去年年底,周巷检察室正式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建设“枫桥式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目前,宁波正在将基层检察室打造成检察履职前沿阵地、矛盾化解治理前哨和服务群众重要窗口,为加强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检察贡献。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版的“枫桥式检察室”更加注重着眼当地社情,紧跟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自觉融入基层城乡治理体系,主动对接“141体系”等地方治理平台,能动履职助力刑事和解、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损害补偿等业务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因葡萄园土地租金问题产生嫌隙,本该是“好邻居”的两人成了一见面就肢体冲突的“仇敌”。被打方坚持表示,不要赔偿,就要让对方去坐牢。“若一诉了之,非但不能化解纠纷,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抱着这样的想法,周巷检察室“小巷检察官”主动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还特意召开“葡萄架下的听证会”,公开听取人大代表、侦查人员、村干部等的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何更好搭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安全网”?位于城市核心区的海曙区南门检察室立足实际案例,总结出“提前介入、确定靶点、调查走访、释法说理、矛盾调处、结案回访”“六步工作法”,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活动30余次,对120余个家庭介入个案指导,“情理法融合”高效化解校园欺凌矛盾纠纷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15个基层检察室共办结审查起诉案件226件,办结审查逮捕案件146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3次,受理信访案件32件,参与法律咨询651人次。这些数据看似不大,却将司法的温度具象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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