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改革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等8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向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滨湖街道及所辖村社反馈了提级巡察情况,并同步反馈了招投标领域和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聚焦聚力推进“六个新湖州”建设仍有差距。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到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及时有效。清廉建设还不够严实,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招投标领域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有效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仍有发生。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风险隐患,风险排查不够深入,隐患整治不够有力。巡察和审计整改不够到位,一些长期整改事项没有后续推进,举一反三以巡促治不够。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用心用情做好整改工作,以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以维护人民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立竿见影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反馈强调,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要害在责任。要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系统思维,把抓好本轮巡察整改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实地检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据了解,本轮巡察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