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至4月24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镇江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7月10日反馈了督察报告。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镇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明确,到2026年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到2025年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保持100%,无劣V类水断面,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全市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省下达目标;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5%以上;太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7条太湖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及重点支浜实现氮磷浓度“双降”。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对68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提出六项整改任务。
一是坚定落实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治污攻坚的定力和韧劲,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四群八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大力提高技改设备投入,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光伏发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断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重点行业大气治理水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大气污染源头减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供热,加快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持续实施“清洁城市行动”,强化餐饮油烟治理,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全市生物质锅炉排查整治工作。加快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强化监测队伍建设,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质效,加快排水管网排查检测修复,推进雨污混错接整治、老旧管网更新和雨污分流改造。规范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编制实施《镇江市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施方案》,严肃查处通过雨水管网偷排污水、私设排口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田退水、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四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推动重点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遏制固废违法倾倒填埋问题,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行动,紧盯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市际毗邻区域、废弃矿山宕口等重点对象和重要区域。严格固废全过程监督管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汇聚综合整治监管合力,强化审批、接收、处置等环节监管,及时查处违法问题。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空间管控。不断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提升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标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强化沿河工业企业违法行为执法监管。深化长江生态保护,加强岸线空间管控,坚持长江“十年禁渔”,扎实开展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六是坚定不移推进丹阳市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进一步压实太湖综合治理责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县制推动丹阳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强化工业“散乱污”整治,加强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日常检查。深入推进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农田退水污染核心防控区内生态化改造等工作。
《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二是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建立和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对整改正面典型,加大培育和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督察整改的良好格局。
下一步,镇江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更大力度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系统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更好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镇江很有前途”的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王伟 记者 单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