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溧阳市认真落实国家治太总体方案和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奋力扛牢太湖治理“上游担当”,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连续六年保持100%,天目湖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提请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太湖综合治理指挥部,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当前溧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奋力打造全国一流水环境”工作目标,牵头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全面推动实施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攻坚等10项重点工程。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4次专题听取、调研和督查全市支流支浜和黑臭水体整治、重点断面水质提升和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分管领导多次现场办公,专题研究并推动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支流支浜整治、农田退水治理以及其他水环境治理工程。
二是攻坚重点工程。以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为契机,全面推动重点治水工程。截至目前,全市510家涉磷企业完成整治,13家企业完成工业废水分质分类整治;中关村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试运行,花园、北山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工,幸福城小区、城西佳苑以及别桥、戴埠、竹箦等集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完成建设;完成6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山前、歌岐、花园和新联等4个行政村农田退水治理、2处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完成长荡湖9817亩围网拆除和长荡湖周边2.4万亩养殖池塘清退。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全面开展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划定工业污染排放控制区11个、农业面源排放控制区83个、生活污染排放控制区38个,联动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以及属地政府强化生活、工业和农业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完成1064个入河(湖)排污口的排查监测和溯源。开展国省考断面水质“保Ⅲ争Ⅱ”攻坚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断面水质波动预警和监管保障。推动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支流支浜消劣整治,完成后周河水生态修复。
四是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核查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直排、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先后立案查处不正常运行设施或废水超标排放行为23起。全力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今年以来,累计完成综合治理企业175家,完成点状企业整治出清262家,盘活土地3850余亩。强化跨区域流域水环境治理,推动完成洪桥河沿线5家牛蛙养殖场和2处甲鱼养殖棚彻底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