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要求, 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家集采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降低人民群众用药负担,安庆市医保局扎实做好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拨付工作。
安庆市医保局严格按时间节点压茬推进第五批、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通过前期数据调取、现场核对、调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公立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及时回款情况、年度费用增长情况、线上采购情况、非中选产品占比以及集采违规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并在局官方网站公示考核结果,无异议后逐条测算结余留用资金。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中选价格、非中选产品使用金额等,结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集采药品情况考核结果,仔细核算安庆市立医院等 22 家市区医疗机构落实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共计 9308109.69元,其中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奖励资金为5395292.83元,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奖励资金为3912816.86元。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下一步,安庆市医保局将持续发力,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全市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真正发挥结余留用资金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让患者和医院真正感受到医保战略性采购带来的实惠和红利。(撰稿人:李慧 审稿人:李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