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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31家单位加收费用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一季度超额用水,我市将对阜城31家单位加收超计划用水费用。

用水定额(计划)指标以确保各单位生产、经营、生活合理用水需求为原则进行编制,主要依据定额法、统计法等标准进行核定。

根据《阜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阜阳市城市公共供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阜城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规定,超计划用水50%以下(不含50%),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倍收费;超计划用水50%以上,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3倍收费;连续6个月超计划用水50%以上,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5倍收费,并可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记者了解到,今年一季度,阜城有31家单位超计划用水,超计划最少的单位超70立方米,最多的超800立方米。加收的水费从90多元到1000多元不等。

我市要求,各超计划用水单位应在8月31日之前,向供水企业足额缴纳超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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