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水利局获悉,2023年以来,我市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全年累计完成约300个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节水评价审查工作,既保证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生产生活用水,又完善了企业的节水项目和设施,全力推动我市节水评价工作落地见效。
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的重要抓手。2023年6月,我市出台《连云港市节水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合理界定了评价适用范围,对年用水总量小于3万立方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备案承诺制,暂缓开展节水评价。“去年累计备案承诺暂缓及免除开展节水评价近100项,年度用水计划按照备案承诺的年度用水总量范围直接下达,大大简化了企业用水的审批流程,为企业节省了报告编制成本。”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节水评价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严格参照定额分析比较产品单耗和办公区、食堂、宿舍等耗水量,确定项目的综合定额用水量是否达标。对于建设用地达2万平方米的项目,要求必须建设雨水收集系统,设置雨水调蓄池,每1万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建设的雨水调蓄池容积不小于100立方米。在用水选择上,杂用水、绿化用水应优先使用雨水、海水淡化和再生水,不得使用自来水,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