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顾泳 通讯员 瞿乃婴
昨天是第2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努力、终结结核流行”。记者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健康大讲堂专场活动上获悉,上海户籍肺结核患者中,老年人占比超过50%。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群肺结核防治工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科主任陈静介绍,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引起的人、畜、禽共患的慢性传染病。人体许多器官和系统均可患结核病,如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骨结核等,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约占85%。人们熟悉的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通常来说,1个喷嚏可包含数万个飞沫,肺结核患者在咳嗽、打喷嚏、高声喧哗时,将带有结核分枝杆菌的飞沫喷出体外,健康人吸入后可能被感染。研究数据表明,1名传染性肺结核患者1年内能使10至15人感染结核分枝杆菌。一旦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就有可能发展为活动性结核病。
人类普遍对结核分枝杆菌易感,我国约有1/5人口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不过,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是否发病取决于结核分枝杆菌的毒力、数量以及人体抵抗力。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助理李涛说,结核分枝杆菌的易感和高发人群通常有两类,一类是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另一类是免疫力较低的人群。
李涛说,从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人群从发病到开始接受治疗平均需要约2个月,而老年人需要3个月,这主要是由于肺结核的症状对老年人来说不典型。在肺结核的诸多症状中,疲劳、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情况在老年人中经常发生,可能不会引起他们的重视。同时,很多老年人肺部存在一些基础疾病,症状与肺结核容易混淆。此外,老年肺结核患者在治疗上存在药物相互作用的问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是老年人常见病,这些疾病所用药物可能会与结核病治疗药物产生冲突。对于临床医生来说,要更精准地把握好老年肺结核患者的用药剂量,在达到治疗效果的同时,还要减少由此产生的不良反应。
化学药物是治疗肺结核最基本的方法。临床实践证明,目前使用的一线抗结核药物对治疗普通肺结核非常有效。李涛强调,结核病的治疗必须遵循“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原则。“治疗过程中,患者要在结核病专科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只有规律用药才能有效杀灭结核分枝杆菌。普通肺结核的规范治疗疗程一般为6个月,只要按医生的要求坚持服药治疗,90%以上患者可以治愈。”李涛提醒,“在服用抗结核药物1个月后,临床症状得到缓解甚至消失,有些患者就会自行停药。事实上,虽然1个月的治疗可以改善症状、减少体内的病菌数量,但停药可能会使疾病以更严重的形式复发,并增加耐药的风险。”
陈静表示,接种疫苗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和个人卫生习惯,对预防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和发病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预防结核病,首先要做的就是疫苗接种。我国对新生儿免费接种卡介苗,它虽不能完全避免被感染,但能有效预防儿童重症结核病的发生。在进入医院、结核科门诊等较高危险场所时,建议市民戴好医用防护口罩。此外,建议老年人积极参加年度健康体检,接受胸片/CT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