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是全国首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规,紧扣国家《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五大友好要求,突出规划引领、标准引导,强化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补齐儿童公共服务和发展环境短板,系统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涉及行业多、领域广,需要凝聚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随着《条例》的出台,常州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加入其中。尤其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时,构建城市、街区、社区不同层级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且在城市更新中完善建设儿童友好空间等。据悉,常州市开展了一系列探索性、建构性、前瞻性的制度设计,建立儿童参与机制,设置了儿童影响评价制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评估监测机制等探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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