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城市焕新,多部门领取“任务单”,协力推动城市变美变好;成立专家委员会为“美丽无锡”建设出谋划策;“体检”先行擘画更新“施工图”;审批流程缩短为项目“开绿灯”;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打通广泛的资金筹措渠道;支持绿色低碳工艺在城市更新中推广应用……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无锡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资金保障、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产权登记办理、绿色低碳、税费优惠、奖补激励七方面细化完善政策内容,加大支撑力度,为城市更新全流程构建“绿色通道”,扩容支持范围,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办法》按照‘市级统筹、区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了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发展改革、市政园林、城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城管部门需负责城市更新涉及城市环卫、违法建设查处等工作,避免此前因政策不健全、部门间协同配合不到位导致的项目“推进难、推进慢”。《办法》还明确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作为物业权利人,应当主动配合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在满足民众基本生活需求、补齐城市短板、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城市更新项目可采用灵活策略对详细规划提出具体调整建议。业内人士解读,比如,对更新项目中必须保留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整体建筑面积可按贡献的相应建筑面积补足;为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项目增设必要的走廊、电梯、无障碍设施等不计入规划容积率。
此外,为加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办法》提出,对既有建筑设计审查作出合理“让步”,探索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制度,逐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特定工程实施专家论证意见作为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依据。
更新要先“体检”,体检报告作为实施城市更新的重要依据。住建人士介绍,《办法》梳理了“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片区(单元)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城市更新流程中的“需求项”,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实施主体办理更新手续时,相关部门需缩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对于更新急需的资金支持,采取鼓励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市场主体参与更新、盘活存量与更新有机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产证券化等多种筹措方式。
眼下,城市从“增量建设”逐步迈入“存量更新”。《办法》明确设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开展城市更新相关活动评审、论证,为城市更新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大力支持采用绿色、低碳、智能新工艺,为我市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打开更广阔的空间。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