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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第四期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例会

7月1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第四期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例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炜主持,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生态文明学院、省环保集团南通公司负责同志、市局相关处室单位和驻县(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与会人员围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生活及农业面源等治理设施监管、机动车大气污染监管等四项议题,就当前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开展交流研讨。

关于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我市有力有效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国家、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督察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督查抽查、专项检查行动。印发《南通市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做好督察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提示函》,编制《第三轮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汇编》,推动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下一步,要对大气质量反弹、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生态破坏等重要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及时上报、全过程留痕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督

我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534平方公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1624.50平方公里。出台《南通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连续六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遥感监测,国家级红线问题均已整改销号。军山生态岛试验区入选全省首批生态岛试验区项目,积极修复长江如皋段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获央视报道。下一步,要切实履行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职责,强化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全面排查整治,加快形成全市遥感监测评估清单,管好用好省级生态区转移支付资金。

关于生活及农业面源等治理设施监管

我市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核查,聚焦城镇污水、农田退水、池塘养殖尾水等领域,对2021—2023年全市应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的治水工程开展核查。开展生活污水、农田退水、水产养殖、畜禽养殖专项研究,形成工作建议20条。对全市纳入非现场监管的涉水排污单位监测监控平台开展数据巡查。下一步,要全面梳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产畜禽养殖、农田退水生态化改造等工程项目底数,分析评估污水治理设施处理效果,巩固发挥排污口“查、测、溯、治”整治实效,加强断面水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关于机动车大气污染监管

南通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先后发布通告,划定国三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出台《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十四五”期间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58万辆,补贴6329.66万元,VOCs、NOx分别减排约748吨、1.9万吨。围绕国、省控大气站点周边开展移动源排放监管,今年以来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08台次,入户抽测柴油车359辆次,路检路查柴油货车1317辆次。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166次。下一步,要强化与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惩处力度,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检测机构,深化警示震慑效应。

程炜指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案为鉴、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漏补缺,坚决有力抓好问题排查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坚定信心决心,提升作风效能。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战斗状态,坚持治污攻坚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大力提升问题排查、信访化解、溯源整治等能力,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行为。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要以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检查为契机,以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为镜鉴,紧盯水环境治理、入海河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复环境信访举报件等短板弱项,深入细致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不留尾巴,决不能熟视无睹、掉以轻心、歇脚松劲。

三是凝聚攻坚合力,责任落实到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攻坚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有效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参与感,主动摸排、查清查实、立行立改,严防“走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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