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和有力保障。近年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服务“三农”中心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抓“三农”工作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
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经市委编委批准,整合渔政监督、农业执法、农机稽查、种子管理、渔船检验等机构,于2021年2月正式组建成立,承担渔业、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形成统一执法的护农、兴农、爱农“一张网”。整合组建以来,这支队伍强化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农业生产秩序稳定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联动协作打好执法“组合拳”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离不开广大农业执法人员的默默付出。
春节前的一天深夜,16名执法人员分为四组,突击检查4家生猪、牛羊屠宰企业。定点入场动物是否证物一致?屠宰过程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驻场官方兽医有没有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程……经过一系列全面深入的排查,发现7个问题,现场责令改正。这是我市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镜头之一。
如何联动协作,发挥农业执法“组合拳”的最大效益?
执法月历管日常。我市为切实推进执法监管与农业生产经营相适应,每年编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月历》,明确周、月执法工作“规定动作”“基本动作”,推进日常执法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三大行动攻重点。联动执法夯实抓细,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内陆渔政、海洋渔政5个业务条线每月组织一次“联动执法周”活动,形成市县合力、常态执法模式,目前共计组织行动117次,检查各类主体4102个(家);集中执法重点突出,每月组织市县两级开展集中执法,对突出问题重拳出击、靶向整治,共计开展集中执法29次;综合执法推进融合,市本级每季度开展跨行业交叉执法行动,推进执法队伍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培养“全科型”办案能手,共计开展综合执法行动12次。
投诉举报抓动态。投诉举报处理是农业执法连接政府和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拓宽受理渠道,在地方主流媒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整合来信、网络、交办等途径,畅通渠道,确保有诉必接;优化处置流程,对口接待,属于生产事故的告知鉴定途径,属于涉嫌违法的按管辖规定交办、转递案件或移交线索;强化跟踪督查,实时跟踪,按月汇总,半年通报,确保“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共计接报投诉举报281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并先后对群众投诉举报较集中的销售超适宜区域种子、电捕鱼、使用地笼网等禁用渔具、生猪私屠滥宰、违规动物诊疗等突出问题,组织集中整治行动,提高群众满意度。
优化服务营造兴农大环境
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是政府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工程。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生产之际,为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管理,推动农药“零差率”配供环节依法合规经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主动作为,对接市供销系统推进事前行政合规指导。
“农业执法机构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农药配供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并以清单形式‘交底’,帮我们查找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市供销系统相关人员表示,双方还共同探讨进一步规范的措施,推进把好进货关、准入关、监督关,为切实保障农民用上优质种、放心药、合格肥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优化服务、全力营造兴农大环境的努力体现在方方面面。
一次检查,全面排查。避免无序、重复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细化方案,逐镇逐区域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并同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应查尽查;分类处置,对已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明显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约谈、提醒函等审慎包容措施推进整改;事前指导,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出台个性化的违法风险清单,强化事前普法指导。
检查一次,无事不扰。原则上一个主体一年只查一次,无特殊事项不打扰,杜绝无故多次上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红黄黑榜制度推行分类管理、精准执法。红榜单位1年例行检查1次,抽取1个样品;黄榜单位1年例行检查2次,抽取不超过2个样品;黑榜单位重点监管,每季度开展1次常规检查,每次检查抽取样品,督促合法合规经营。
将普法宣传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第一标配动作。执法的目的是推进全民守法,5个业务条线印制各类守法须知、食用农产品生产制度及禁用农药、兽药名录等普法材料40万余份,执法检查时首先是宣传法律、讲解规定、剖析案例,并将守法须知等材料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一同张贴上墙。在媒体开辟《以案释法》《法苑讲坛》专栏,每月刊登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正确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尊法守法。
创新机制密织“三农”保护网
“三年来,市本级办理的案件多次获评或入选农业农村部和省优秀案卷、典型案例。其中,获评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件,入选最高院和最高检司法与行政合力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件,入选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国海洋伏季休渔期渔政执法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国农用薄膜监管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典型案例1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整合组建以来,强化执法办案机制创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主责主业履职能力和水平,获得多方肯定。
善于探索、善于总结、善于应用,在执法办案机制创新方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不断建立模式、形成特色。
案件审查“三级制”确认,保障公平公正。创设案件三级审查制度,案值与级别、程序逐次递增。执法机构层面建立通案制,每个案件确定处罚意见前,召开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通案会,以“质证”“辩论”“评查”方式形成集体意见,目前共组织通案98次,通案率达100%;执法机关层面建立法制审核制,在案件100%书面法制审核基础上,对超过一定数额罚款、情节复杂、重大违法行为或对相对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召开由执法机构、法制机构、机关条线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审核会,确保定性准确、裁量合理,共计组织法制审核会26次,审核案件87件;执法机关负责人层面建立集体讨论制,根据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科学制定纳入集体讨论案件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计提请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18件。
执法办案高标准要求,强化规范建设。建立执法清单,其中制定出台303项执法检查清单,杜绝随意执法,出台67项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杜绝滥罚现象,出台210项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其应用规则,推进类案同罚,切实从制度层面保障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行执法记录仪不佩戴不开启的,不得开展询问调查等执法活动,处罚结果公示与处罚决定书一同审核,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打造示范样板,市本级主动承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区域以及全市范围典型性、破题性、重大疑难复杂、跨区域案件查办工作,旨在打造“样板间”,强化带好头、作示范,在全市范围推行“案源登记”制度,发现案件线索必须在3日内登记,确保主责有效履行,杜绝漏查漏办、查而不办现象。
案卷评查高频次组织,提升练兵效果。全市坚持“评学结合、评讲结合、评训结合”模式,通过案卷评查促进学习提升,让执法人员掌握排查线索方法、调查取证技巧、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制作文书等技能,提升执法练兵效果。每年组织2次全市范围案卷评查活动,共计集中评查卷宗282件,向农业农村部和省推荐优秀卷宗57件、典型案例18件,获评省级优秀案卷15件、典型案例12件,位列全省前列。市本级每季度对所有查办卷宗实行全量评查,切实通过“学习式”评查提升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还设立“冯猛工作室”,这也是全省首个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室。以冯猛同志作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的优势,发扬“传帮带”精神,把年轻同志“引上路、扶上马、送一程”,帮助青年同志快速成长。工作室吸纳了16名青年同志,通过印发执法办案口袋书、创设“五个一”学习模式(日学、周练、月讲、月训、季评)等措施,培养出一批能办案、肯办案、办铁案的业务骨干。
“执法为民,依法护农。我们将继续厚植爱农情怀,扛牢护农兴农担当,为广大人民群众托住稳稳的幸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重大问题,强化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主动担当作为,善于解决难题,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和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一支听党指挥的农业执法铁军,为盐城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