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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法度 更有温度

“挤压车间5#挤压线成品锯急停开关破损且未固定,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属于一般隐患,本应进行处罚,但是鉴于首次违法,安全隐患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对你公司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近日,新沂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崔伟伟在某公司执法检查时,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执法谈话。

这是新沂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新沂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践行“执法有‘法度’更有‘温度’”的理念,坚持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全面推进“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落地见效,深入开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营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清晰界定‘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的情形,推动与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条文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相互配套、高度契合,切实增加‘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可操作性。”新沂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刘保国表示。

据悉,该局立足企业实际,针对列入省、市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行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梳理出10类共计26条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对26种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此外,新沂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指导纠错,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整改复查。

该局实施“只纠不罚”,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质量和安全底线,进行适度有效监管,及时予以指导纠错。

“受罚会给企业信用带来影响,不处罚能让我们企业有自我改过的机会,同时,也督促我们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江苏达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免罚涉案金额虽然不是太多,但这笔钱对我们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也给了我们企业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

“不罚不代表不管,而是变换一种执法检查方式,变单纯执法为服务、教育、处罚相结合,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形成整改闭环。”新沂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亚迪介绍。

据介绍,该局全面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同时,减少企业违法纠错成本,有利于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9件。

下一步,新沂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以“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为切入点,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助推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提质增效,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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