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不断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将老年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着力突出便民实效、服务质量、宣传成果,切实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一是突出便民实效,完善老年人便民服务措施。对65岁以上且无固定生活来源老年申请人,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办理程序;对符合援助条件老年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减少老年人排队等待时间;对行动不便老年申请人提供“订单式”上门服务;援助中心配备老花镜、放大镜、轮椅等适老、助老设备。今年以来,已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12次。
二是突出服务质量,优化老年人案件办理方式。坚持维护合法权益与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并重理念,对扶养赡养、遗产继承等婚姻家庭类老年人案件优先采取非诉调解方式解决争端;根据律师队伍专业特长、办案资质、办案情况,结合老年人意愿进行针对性指派,保障老年人得到优质、满意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已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1件。
三是突出宣传成果,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开展“九九重阳 法治同行”“敬老月”等活动,通过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老年人普及法律援助范围、程序、申请渠道。走进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人集中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围绕赡养扶养、社会保障、监护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普法宣传,引导老年群体依法维权。今年以来,已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用品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