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七个聚焦”之一,并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将锚定美丽普陀建设的目标,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主动思考改什么、如何改,立足区域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机制体制改革,以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普陀一步步变为现实。
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向优向好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一直以来,普陀将“民之所想所需所盼”作为出发点,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努力让更多的生态发展成果惠及百姓。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愿景,更是决心,全面统筹水、气、土、固废协同治理,实现蓝天常在、碧水长流、净土长存。
紧盯PM2.5和AQI两个关键指标,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加大监管防控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守好当前水环境治理成效,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防水质反弹,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强化污染地块准入管理,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聚焦“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加大“无废机关”“无废工程”“无废医院”“无废社区”等各类“无废细胞”的建设,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以绿色低碳发展为支撑,不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增效
绿色低碳发展不仅是新发展理念中重要的一环,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必由之路。普陀将始终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美丽普陀建设全过程,统筹好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加大绿色技术推广,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绿色低碳转型的引领作用。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交流,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新方法,提升治理效能,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增长极。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管。持续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定期更新机制,着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加强绿色低碳科普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教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桃浦李子园公园和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项目
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牵引,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没有健全的治理体系就不可能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的新蓝图,普陀将科学统筹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制度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口,严守生态环境底线,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现代化水平。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现代化水平。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及执法效能,深化“非现场执法”在日常执法中的运用实践,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投入与支撑力度,全面提升各类监测数据质量和人才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