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近日,市安委办组织8个督导小组,对各地“厂中厂”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记者9月4日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目前全市共摸排“厂中厂”出租企业813家、承租企业2460家,已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逃生通道等违法建筑113处,清退承租企业32家。
“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标准要求,加强规范指引,明确责任要求,强化现场管理。“厂中厂”出租主体均在厂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承租单位在厂房或车间入口处设置公示牌,实现“厂中厂”企业“风险明、责任清、信息全”。
为凝聚各方合力,我市成立由应急、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大数据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突出严格执法,此次治理将安全协议、应急演练、疏散通道、危险作业等事项作为“厂中厂”执法检查必查项,全力拧紧“厂中厂”责任链条。今年以来,全市疏散通道类违法事前立案80起、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类违法事前立案34起、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类违法事前立案32起。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王跃峰表示,将加强存量监管,落实现场管理。各地在已摸排出“厂中厂”底数的基础上,精准排查分割、分层租赁的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化纤等高风险企业,指导属地责令该类企业限时搬离。强化增量管控,落实准入机制,要求出租方提前对承租企业进行评估,无法满足安全条件的不得租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加强协助联动,在登记审批、证照办理等过程中抓取有效信息,实现资源互联互通互享。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加大巡查巡检力度,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吕菁 蒋帆 记者 陈志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