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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交警柔性执法出新招:发朋友圈“自曝”违法 集赞可免处罚

近日,交警部门在市区主要干道查处交通不文明行为,查处过程中,除了扣分、罚款等常规惩处办法,还推出发布朋友圈集赞免罚的措施,对违法违规者及时进行劝导纠正。

随着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和交通整治的不断开展,我市交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少数市民存在不礼让行人、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行为。当日上午,在市区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一位电动车驾驶人因为没有戴头盔,被交警拦下。

“同志,你的头盔呢,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的交通法规已经宣传许久了,怎么还不佩戴呢?”在该路口西南角,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停。

“我知道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要戴头盔,今天着急出门,想着目的地比较近,就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戴。”面对交警的批评,该驾驶人解释道。“车筐里明明带着头盔呢,为什么不戴在头上呢。”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交警拦停,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的头盔就放在前方的车筐里。

交警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人现场进行教育,现场播放了安全教育片,让大家了解不佩戴头盔的危害,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

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除了接受罚款外,存在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还可以采取“发朋友圈晒违法”“集赞代罚”的方式接受处理,以柔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

“我因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下,我已深刻认识到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危险性和自身错误,请大家骑行时切记戴好头盔,为自身安全负责!”记者看到,一名没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朋友圈发送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呼吁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当日的检查现场,大部分违法行为人都选择了发朋友圈的方式,且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其实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希望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执勤交警市交警支队四大队高新区执勤中队中队长付颍州介绍,交通违法行为人利用朋友圈“以点带面”进行多形式普法宣传,既让当事人留下深刻印象,也让身边人汲取教训,达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的劝诫教育效果、共筑文明出行新风尚的目的。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交警部门一直通过媒体、广播、进辖区企业和学校等方式宣传“一盔一带”,同时,通过交警公众号发送警示教育片、曝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实现驾驶人从“要我戴”到“我要戴”的转变。(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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