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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近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24年3月至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为专项治理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

专项治理阶段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同时,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方案》明确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健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用足用好综合整治措施、实施城乡火灾防控四大筑基工程、加快建设“能监测、会预警”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深化专题培训和常态化演练、优化三类社会化消防宣传手段。

《方案》对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管理进行明确:各级经信、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全链条安全监管任务分工,依法依规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环节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重点排查违规在室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进入载人电梯、“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管控,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方案》还明确,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各地要完善地方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综合运用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博物馆等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档案,录入“信用安徽”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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