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江文辉)“建议将《规定(草案)》修改为总则、海洋塑料废弃物职责分工、海洋塑料废弃物全流程处置、循环治理模式、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附则几个章节……”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生黄琼娴提议。
12月3日上午,在温岭市松门镇,来自松门、石塘两镇的渔民代表、渔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法律界人士、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检察院、法院相关人士等齐聚在该镇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围绕《台州市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开展意见征询恳谈,这是温岭市深化民主恳谈,推动立法实践的首场恳谈会。
据了解,《规定(草案)》共28条,内容涵盖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治理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单位和个人责任、源头管控责任人等方面。恳谈会前,松门镇人大主席姜振元对《规定(草案)》起草进行了说明。
参加恳谈会的各界群众踊跃发言,他们从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奖罚措施等提出意见建议。“立法的本意是落实生态文明报告制度,深化温岭开展了5年的‘检海行动’,通过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这样的立法过程,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民主立法成功实践。”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立方说。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俞宙红当天参加了这场“民主恳谈+立法”活动,她表示,接下来将对《规定(草案)》进行再修改,从部门职责、宣传发动、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完善,争取把这部法规落到实处。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