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新《行政复议法》,4月12日下午,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暨“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专题辅导报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杰主持会议。
辅导报告会上,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院长刘平围绕新行政复议法的修订重点和相关背景,结合实践和案例对行政复议的渊源、法律地位、法律原则和主要制度进行了解读和辅导,帮助本市财政干部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规定。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是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组织召开本次专题辅导,是落实本市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行政复议法的重要安排,是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是财政干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必修课程,也是面对全体财政干部的一堂生动法治党课,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
会议强调,广大财政干部要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新行政复议法施行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规定。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严格执行自觉落实行政复议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锻造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依法推进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财政机关应当靠前作为,从源头入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大财政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建立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坚持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现财政执法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不断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能。结合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将新《行政复议法》作为年度普法的重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以学促用、以学促干,将熟悉掌握行政复议法作为财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必备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市财政局局领导,市财政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基层党组织党务(纪检)干部,市财政局和各区财政局执法工作人员150余人参加了辅导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