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昨天(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率队开展《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苏州高新区狮山水质净化厂、姑苏区福星污水厂尾水湿地,实地检查水质净化、厂区运营、湿地管理等,对《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市长查颖冬作了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作了交流发言。
李亚平对我市贯彻实施《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指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治水工作,多次就水资源保护与治理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苏州因水而兴、因水而美,要提高思想站位,增强战略思维和底线意识,高质量做好排水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强化改革赋能,扎实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加强设施维护运营管理,依法对污水排放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实现污水治理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建立健全排水防涝工作机制,促进排水工作向纵深推进。要突出效果导向,高度重视排水管理工作中产生的新矛盾新问题,加强部门统筹协同,加快研究解决。要强化科学监管,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能,规范排水许可,建立健全严密的日常监管评价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大投入提升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排水管理能力水平,更高水平建设美丽苏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东、沈国芳、黄靖、陈嵘,秘书长黄戟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