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办、省消委办有关工作部署,苏州市积极推动,全面梳理排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应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数字化、专业化监管指导和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管理规范。
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进一步查漏补缺。按照网格划分,采用“以房找所”等方式,比对社会面小场所用水、用电、税收数据等信息,进一步摸清核查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的12大类、91小类社会面小场所基本情况。按照“应录尽录”要求,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标注“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以及对应消防指导员、安全巡查员”,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固有风险管控。根据社会面小场所经营类型,对使用燃气、特种设备、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老旧房屋建筑等场所加强风险监测,辨别风险等级,形成重点管理对象“一所一档”。对2000年前建设并投入使用的社会面小场所,推动和鼓励开展老旧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等更新改造,全面提升本质安全。督促全覆盖安装智能烟感、消防栓(含灭火器)和一键报警器“三件套”,完善监控监测设施,畅通生命通道,严防各类社会面小场所“小火亡人”。
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社会面小场所的属地管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构建行业指导、专项监管、属地管理工作体系。完善社会面小场所巡查制度,开展网格巡查和安全宣传,督促经营业主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自查。强化社会面小场所动火、检维修、小型施工(零星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