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亳州市不断建立健全边界管理长效机制,营造界线毗邻地区平安和谐氛围,“四举措”构筑和谐平安边界。
推动平安边界更加深入,实现三个“高”。一是高标准推进。2023年5月,亳州市、商丘市、周口市在谯城区召开亳州(商丘、周口)段皖豫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暨平安边界建设联席工作会议,印发亳州商丘段、亳州周口段第五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会上分别签订《亳州市民政局 商丘市民政局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亳州市民政局 周口市民政局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指导亳州(商丘、周口)段毗邻县(市、区)、镇、村三级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二是高标准完成。在联合检查工作后,各方共同对联检工作中形成的会议纪要和各种文字资料及图表进行了及时整理,并按照勘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汇总、立卷、归档。2023年11月完成亳州商丘段、亳州周口段的市、县(市、区)段界线联检工作报告,并报送界线联检档案资料。三是高质量发言。2023年11月7日在河南省周口市召开皖豫线第五轮联检总结会议暨平安边界建设联席工作会议,亳州市谯城区作经验交流发言。
推动边界治理更加深化,实现三个“无”。一是界线无争议。自1997年与毗邻地区签订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以来,截至目前共与毗邻地区组织开展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促进了与毗邻地区睦邻友好交流,强化了边界地区法治宣传,全力维护了边界和谐稳定,推动边界地区长治久安。经市、县民政部门认真梳理摸排,2023年度我市不存在行政区域界线争议情况。二是界线无纠纷。强化与市直单位交流联系,经与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部门联系核对确认,我市边界地区2023年未发生任何一起重大自然资源管理使用纠纷、群体性事件。三是界线无调整。我市近3年未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故2023年未承担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核定)任务。
推动边界治理更可持续,实现三个“好”。一是强化法治,指导好。为进一步加强边界治理法治化建设,2023年12月20日印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县区开展边界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之间联动,加强与毗邻地区的合作与交流,确保边界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规范制度,完善好。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档案管理工作,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界线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印发给各县区。三是发挥职能,管护好。签订界桩管护协议,明确了界桩管护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每月至少一次实地查看皖豫线管护界桩,切实提升界桩管护水平。及时拨付皖豫线界桩管护员省界界桩管护经费,强化待遇保障。
推动边界治理更加创新,实现三个“联”。一是抓好省际公交促边界联谊。亳州市聚力“六一”战略建设,致力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向外积极促进区域互联互通,不断加强与周边省市的路网协作,深化平安边界联谊工作。目前已开通谯城—鹿邑、谯城—夏邑两条毗邻省际公交线路,谯城区与郸城、虞城等地的公交线路也正在积极推进中,亳州市全力织好省际公交“一张网”,更好满足亳州(商丘、周口)段毗邻县(市、区)群众出行需求,推动平安边界建设“越走越亲”。二是抓好平安边界宣传栏促联动。为进一步加强皖豫线平安边界宣传工作,亳州市创新工作举措,2023年4月由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联合商丘市睢阳区、虞城县在亳州商丘段12号界桩附近共建平安边界宣传栏,推动平安边界落实落细。三是抓好平安边界宣讲促联系。指导县(区)把学习宣传平安建设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在界线联检过程中,向沿线毗邻地区干部群众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法规。2023年4月至6月蒙城县组织人员赴乡镇开展平安边界宣讲工作,推动平安边界更加深入人心。(赵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