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鹿城区教育局召开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鹿城初中报名将于6月3日启动。今年,鹿城初中招生进一步放宽了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或儿童少年本人持有在鹿城城区、非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可入读鹿城区公办初中;对于父母及本人均未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结合居住登记、社保缴纳等实际情况,分批分类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初中条件进一步放宽
今年,鹿城初中招生报名仍按照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便民惠民原则进行,报名时间为6月3日至6日(9:00-21:00),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请准备好相关材料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络报名。
与往年相比,今年鹿城初中招生一个显著的变化是进一步放宽了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或儿童少年本人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向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报名点)报名。结合居住地点、学校学位等,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或儿童少年本人持有在鹿城非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向非城区相应初中学校(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藤桥校区、临江校区)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并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接收入学。如不能全员接收,予以统筹安排。
对于父母及本人均未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结合居住登记、社保缴纳等实际情况,分批分类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这些初中仍执行“三年读一户”
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赠与等)须满三年。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三年内仅供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
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三所学校(校区)处于红色预警状态,在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同时,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相关规定。
被民办预录取后放弃再读公办将被统筹
今年鹿城区民办初中有: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适龄儿童少年可兼报公办、民办学校,选报民办学校,最多两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范围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出计划数,一次性全部预录取,超出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如被两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预录取。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者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记者 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