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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强化事前评估 前移绩效关口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政策设立和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南通市财政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南通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明确评估对象为所有需要通过市级财政资金及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安排的新出台政策和新增项目。二是明确评估内容为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三是明确评估工作机制,由提出政策和项目的部门(单位)实施并报市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作为政策出台和项目设立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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