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是一名肺恶性肿瘤患者,2019年2月12日,他申请了门诊特殊病指标。2022年10月24日,他在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门诊总费用为1470.33元,符合范围的可报金额1306.95元,按照2022年特殊病指标的政策,医保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符合范围可报金额的80%,最终统筹基金支付1045.56元。2023年政策调整之后,周先生于2023年2月13日在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就医总费用为2013.19元,符合范围的可报金额1627.47元,按照2023年调整后特殊病指标的政策,最终统筹基金支付1562.37元。“看同样的病,花钱少了。”周先生深有体会地说。
为减轻特殊病患者的就医负担,2023年以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病种由原来的8个病种提高至9类22个病种,居民医保由原来8个病种扩大为12类25个病种,门诊特殊病报销限额和比例大幅度提升。2023年,县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占符合范围可报金额的92.84%,比2022年同比提升22.69个百分点;县内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占符合范围可报金额的78.43%,比2022年同步提升15.4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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