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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探索河湖管护新模式 让幸福河湖美丽生“金”

近年来,金湖县坚决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以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幸福河湖创建为抓手,高质效落实各项工作,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共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05条378公里,生态河道覆盖率为40.5%,位于苏北前列;建成幸福河湖30条(座),其中淮河入江水道金湖城区段创成淮河流域首批幸福河湖暨省幸福河湖,成为全省首条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的幸福河湖,入选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典型经验获全省发文推广,河湖长制工作、幸福河湖建设入选省政府督查激励名单。

坚持河长领治,形成河湖管护新方式。依托河湖长制管理工作平台,建立“一线三单”工作机制,让河湖长带着问题,深入河湖一线巡河,运用好提请单、交办单、反馈单,对发现的“四乱”问题即知即改,闭环销号,做到河湖巡查100%完成、交办问题100%处理。同时,制定镇级河湖长履职情况数字化评价细则,进一步推动河湖长高质效履行“三管”“三治”“三保”职责,形成“管、治、护”有效合一的新局面,河湖长巡河由见行动到见成效。

落实“多点”办法,开创长效管护新局面。把水体空间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行河长制结合起来,与水利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水体空间治理。在吕良先导镇开展试点,共治理镇级以上河道32条,138.6公里,排查、治理水体空间问题清单2253件,收回被违法侵占的水体空间面积941亩。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核心,优化“N位一体”,通过上级补点、地方拿点、收益返点等“多点”办法,多元筹集资金公开招募养护公司,进一步整合镇村职能、资金和机制,实现“组织高效、保障有力、整治科学、提升持久”,杜绝二次侵占现象,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河长制+”,构建系统治理新格局。根据“河长制+五位一体”实践成果,逐步推行“河长制+警长制”“河长制+检长制”,整合河湖治理管护资源,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效率。仅2023年出动执法车辆近200车次,快艇25船次,执法人员550人次,查处河湖违章搭建、擅自取土加圩、擅自取用地下水等水事案件31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同时,发挥检察院法律监督及生态资源公益保护职能,就“三水四乱”等公益损害事件,下发检查建议书5份,并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长效管护力度。

持续生态治理,探索水中生金新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宝应湖退圩还湖工程(一期),投资人通过补充耕地指标收益以及耕地经营收益实现投资回报,在不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基础上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截至目前,清退圈圩围网2.01万亩,恢复自由水面1.4万亩。同时,积极探索河道管理空间资源利用和生态经济发展相结合模式,引入社会化资本,建立“平台公司+村集体+农户”空间开发利用机制,利用收回空间种植经济作物,产生经济效益面积为525亩,为村集体每年增加收入34.7万元,为17个村居居民就近提供155人的务工场所,实现利益共享下的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有效实现生态资源资产的价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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