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传达了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并就通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以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通州区文物普查工作各项任务落细落实,高质量推进。
当前,通州区文物“四普”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地进行中。普查工作队员对石港、二甲等镇街近二十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位进行实地打点勘测,按照普查标准规范和质量要求,做好采集填报、数据核查、录入和登记等工作。
普查过程中,区普查办加强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作,主动与财政、党史、资规、住建等部门对接,落实好相关领域文物普查的通知,做好经费、地理信息等实地调查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全省普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上报普查工作进度,强化普查数据质量管理,规范信息录入、图纸绘制、照片拍摄要求。同时,区普查办多方推动普查宣传工作,动员各镇(街道)对通州区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文物知识、法律法规、文物普查意义等通过横幅、大屏进行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对文物普查工作的认知,强化普查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
通州区将遵循“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四普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实地调查、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