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环境日”之际,温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由市中院、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争议预防与化解的意见》一并发布。
据悉,2014年7月,温州中院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这也是浙江首家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专门审判机构。当年,环境合议庭共有6名成员,正式受理了首批12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系列案件。
十年间,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21年,温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立,对温州地区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审判、归口管理。近年来,市中院联合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温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指南》《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温州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探索瓯江、飞云江、温州海湾等重要水系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机制,永仙缙三县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等;跨部门跨领域多元治理格局不断构建,“法护生态”集成应用等数字赋能环资审判持续增效。
今年“六五环境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争议预防与化解的意见》旨在打造预防、惩治和修复的工作闭环,完善执法、复议、审判工作的衔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美丽温州建设。
《意见》共十二条,涵盖强化依法行政、源头预防争议,坚持预防为主、创新保护机制,完善复议审判、促进争议高效解决,深化损害赔偿、推动公益诉讼,加大修复力度、确保生态恢复,强化技术支撑、推动数智赋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责任等七方面特色亮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表明,在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设立“环境共享法庭”,推行法官对口联系机制。综合运用数据监测、日常巡查和举报线索筛查等手段,探索生态环境预防性诉讼,依法适用诉前禁止令,防止污染扩散蔓延。
2023全年,我市深入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诉讼案件846件,审结864件。其中,审结刑事诉讼案件193件,判处罪犯345人,判处罚金237人;审结民事诉讼案件180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91件;审结公益诉讼案件39件。(记者 张琳 通讯员 胡丽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