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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功换届

12月21日,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成功举行。90余名与会代表认真审议并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第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同时,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修正案)》和《第二届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通过选举,产生了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监事单位,这标志着协会正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2019年成立以来,共接受常州市两级法院指定管理人的破产案件1802件,强制清算案件1126件,共计2928件,累计参加法院现场摇号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400余次,勤勉尽责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助推常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办理破产”提质增效贡献行业力量。

一是完善自治体系,夯实自律机制建设。协会先后制定了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管理人互助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管理人工作规范指引等各项制度规则,协助法院参与管理人考核办法的制定及方案的落实。设立了互助资金管理人委员会、互助资金评审委员会、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协会惩戒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设立管理人等级评分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履职行为。协会还通过专报、约谈、反馈、和解等方式积极处置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二是聚焦专业建设,提升队伍履职水平。协会现有会员单位60家,其中律师事务所44家、会计师事务所16家。60家会员单位中,入册常州中院管理人名册的38家。协会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定期举办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会,明确管理人的执业要求、行为规范。积极配合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的制度建设与评审工作,征集会员承办的优秀案例,顺利评选出十家会员单位为首届优秀管理人。同时完成《关于管理人当前办理执转破案件存在问题与困境的调研报告》,调研办理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完善履职保障,合力提升办案质效。协会制定并通过了《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补充解决管理人承办的破产案件中破产费用不能或不足以支付破产管理人最低限度的工作报酬问题。在推进破产案件法律监督方面,协会与常州市两级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建立信息交流、业务协作机制,重点聚焦办理破产案件中“逃废债”和虚假诉讼情形与治理。协会还与税务、银行积极开展座谈交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破产相关机制。会同常州中院共同印发《关于破产资金监管银行遴选办法的指导意见》,致力形成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合力,进一步强化破产资金监管。

四是加强协同合作,开拓外联工作局面。截至2024年11月,协会共有22家单位成为省协会会员。多次前往杭州市、温州市、苏州市等地考察学习,与辖区破产管理人协会就协会运作机制、业务培训机制、管理人基金报酬等方面交流探讨。推动构建资产交易平台,协会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降低破产案件办理成本,更高效处置破产财产,对促成破产企业和解、重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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