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试点建设。排摸全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底数,选取住宅小区、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集聚区等4类代表性场所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增(改)建试点,以点带面加快规范化建设。今年4月以来,已排摸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3198处,选定示范点小区8个。二是全面整改隐患。组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细化5个整治工作组和16项重点任务,紧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地毯式排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4月以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116处,发现隐患111个,整改106个,剩余隐患严格按照截止时限加快整改。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电动自行车抽检及上路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改装、拼装、加装等违法行为,源头杜绝风险隐患。4月以来,组织专项整治23次,排查电动自行车登记站点、销售单位253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780余起,均已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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