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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四抓四强化”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近年来,洪泽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有关规定,精心部署,强化措施,通过“四抓四强化”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截至目前,全区共纳入保障的失地农民29602人,其中15203人已到龄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

抓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牢牢把好流程关口,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职责,严把审核环节,确保被征地农民信息真实准确,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抓督促检查,强化目标落实。坚持“把好事办好”的服务理念,聚焦问题,汇聚力量,明确工作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损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利益现象予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

抓宣传教育,强化应保尽保。由人社部门牵头抓牢主责,联合各单位力量,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动员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专栏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知识宣传,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增强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全力做到应保尽保。

抓基金监管,强化待遇保障。筑牢“事前预防、事中核验、事后稽核”三道防线,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时刻绷紧基金安全弦。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征收、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定期核查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有效防止冒领、多领资金现象发生。完善业务经办、复核、审批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实现应发尽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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