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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浦东新区法规,推动打造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的“上海指数”

  27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 。《若干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十一部浦东新区法规,也是文化领域第一部浦东新区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

  2020年,国家文物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协议》,确定由上海启动全国唯一的社会文物领域系统性改革试点。这部法规的出台,将有利于增强上海在文物艺术品交易领域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形成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的“上海指数”“上海价格”,打造文物艺术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标准”“上海方案”。

  上海是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的重要节点城市,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资源优势。此次立法明确本市遵循守正创新 、扩大开放 、交流互鉴、科学监管的原则,推动文物艺术品市场高水平开放。明确在浦东新区设立上海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服务中心,为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和艺术品交易提供场所、设施、鉴定等服务。服务中心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并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通过其开展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拍卖企业进行管理,确保文物艺术品交易依法依规开展,严守文物安全工作底线 。

  交投活跃的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背后,是一支专业文物鉴定人才队伍。《若干规定》明确,加强文物鉴定人才培养, 培养一批适应上海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明确经考核合格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可以视同符合条件的文博专业技术人员 。

  市文化旅游局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文物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惩戒管理办法。针对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缺乏鉴定人才和现有人员专业适配度低等问题,指导上海市社会文物行业协会定期举办文物鉴定专业技术培训,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合格证书。

  如何加强监管措施,确保文物艺术品交易安全?此次立法明确,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和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建立文物市场信用信息分类监管平台,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市文旅局表示,将搭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企业许可、备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以及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情况,评定其信用等级,并作为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的依据,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

  目前,上海已成为嘉德、保利、佳士得、苏富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办理文物进出境的首选口岸。这得益于文物临时进境“6月×N”制度。根据现行规定,临时进境文物在境内滞留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部市协议”,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内文物临时进境实施“6个月×N”制度,即可以6个月为单位连续申请延期复出境,这是国家文物局授权实施的全国唯一的自贸区保税区内文物临时进出境创新制度。实施一年多来成效显著。《若干规定》对此进行了固化,并建立滞留期每满二年申请延期复出境时需进行实物审核的机制,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市文旅局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滞留时间每累计满二年再次申请延期复出境时,增加一次实物审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文物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活动。同时提升保税展示交易整个流程的便利程度,方便保税状态的文物艺术品参与国内交易性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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