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3月1号起没有在上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有人因此耍起了小聪明。长宁交警在最近一周先后查获了二十多辆套用他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月25号新的《上海市道交条例》实施后,对这类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将提高到千元。请听报道:
长宁交警在最近的执法中屡次发现套牌电动自行车。在仙霞路,民警目测判断一位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明显超标,却悬挂着交警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牌照。盘查中民警经过比对发现,牌照与车辆信息根本就对不上。
[警:不对的,你这块牌照是哪里来的小姑娘?
女:牌照是人家车子上面的,他车子不要了
警:那么你知道吗这是在使用套牌,不能这样做的,这是违法的你知道吗,我们车子帮你进行暂扣,到威宁路201号边门去处理去(压混)]
车主王小姐承认使用了他人牌照,原因是自己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无法取得牌照,交警当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并没收牌照、暂扣车辆。长宁交警翟烝民提醒,3月25号上海市新的“道交条例”实施后,套用他人非机动车牌照上路行驶的罚款上限将大幅提高。
[在3月25号之后,是对这种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它非机动车号牌的,处以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先后查获的二十多辆非机动车套用他人牌照的案例中,车主大多声称牌照是借用亲戚、朋友的。而日前,松江一男子因自己的电动车无法上牌,盗窃他人非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警方表示,发现套牌车,除了查处其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将对牌照来源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