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刘先生在鸭王餐饮公司做了将近半年的内刊总编,还不时作为代表被派出去开会。但没想到当他要求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保时,对方竟一口咬定他只是个兼职的临时工。鸭王“嘴硬”,职工气急。在仲裁失利的情况下,刘先生向本报投诉,在本报劳权专家的指点下,他重新整理证据,提起诉讼。虽然其后的诉讼长达近一年,但近日,法院的二审判决和强制执行,最终让企业和刘先生明白:法律面前,光“嘴硬”是没用的。
鸭王“嘴硬”职工气急
企业临时工说辞激怒职工
刘先生是在人才市场的招聘会上相中这份鸭王餐饮公司企划经理职务的,工资开得不算高,但就冲着“鸭王”这个品牌去的。按照刘先生的说法,他入职后的工作比较杂碎,比如公司的各种认证材料的准备、上报,广告合同的起草,文明单位的申报等,和文字有关的基本都归他管,最吃重的一块要算企业报了。公司里有一份内刊,他是这份报纸的执行总编。除此之外,公司里的动态和职工的活动、企业文化这部分也都由他负责,还经常被派出去开会。
刘先生一度认为,公司知名,各种管理也会更正规,没想到干了小半年的工作后,公司非但没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连社保也没缴过一天。人事主管还说,他是来兼职做这份报纸的,而且只做了一期,兼职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此外,对于为什么会让一个兼职人员参加文明单位联盟大会、申请食品安全审核、签送广告合同书,公司的回复是,这些材料都是造假的,事后填上名字的,公司的盖章也是同事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做了手脚。
刘先生表示,刚开始时他也想和企业好聚好散,毕竟“鸭王”也没少他工资,只要给他补缴社保就行了,他不想把事情闹僵,但是没想到公司一口否认了他的劳动关系,说他是临时工,还称他故意造假敲诈公司,这让刘先生十分恼怒:“这毕竟上升到侮辱人格的高度了,所以那时候气不过,就想一定要证明自己。”于是,他连带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做六休一未支付的加班费等几项请求一并告上了仲裁庭。
没能证明“明摆着的事实”
输了劳动仲裁后从头再举证
刘先生以为,自己在鸭王餐饮干了小半年,这是摆在那里的事实,要证明不是什么难事儿,所以在仲裁开庭的时候,他仅提供了公司帮他印的名片和几张自己编辑的报纸,以及没有任何标注的考勤卡。“坦白说,以前也没打过官司,没什么经验,没觉得是件很复杂的事情,有点掉以轻心了,这次经历也算是让我长见识了。”由于刘先生提供的均为间接证据,仲裁委认为劳动关系应该是一种持续的状态,因刘先生提供的企业报纸仅能证明他当时担任过鸭王企业报纸的执行总编,而名片、电子邮件等记录均难以成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有效证据,考勤卡也无任何公司标注,很难采信其真实性及证明目的。最终,对其主张的所有请求不予支持。
仲裁的败诉让刘先生意识到事情没他想象得那么简单,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并将问题带到了本报社。(内容详见本报于去年7月26日刊登的《职工与鸭王到底谁说了假话?》)
在本报劳权专家的指点下,刘先生知道了他以前提交的证据并不是没有用,只是无法形成证据链,体现足够的证明力,在了解了哪些证据才是有证明力的情况下,他尽其所能搜索了所有在职期间留过的痕迹,包括与客户签的广告合同、曾经刊登的有自己署名的报道,代表公司出席会议的回执,公司出纳曾经汇款的银行流水单等等。由于吸取了前一次教训,刘先生这次准备得格外充分,在去年年底记者对其回访中,他表示,有了专家的指点,他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结果。
果然,闵行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先生递交的所有证据已经能够形成证据锁链,因此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一审上诉的期限即将到的时候,原本说不上诉的公司又上诉了,主要是不认可加班费这部分的诉请。我感觉他们就是那种就算没理由,就算最后输了,也要跟你耗时间的态度。”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年中的时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又开庭进行了二次审理,在答辩的时候,公司一直强调自己是做五休二的工作制度,但是在同期开庭的另一桩同事的案子里却称公司是做六休一的工作制度,可能因为说法前后矛盾,法院最后判决支持刘先生的加班费的诉请。
申请强制执行鸭王难“嘴硬”
职工折腾一年还自叹“幸运”
二审法院判决之后,企业迟迟没有人与刘先生联系,判决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应该到账的赔偿金一分也没见着,刘先生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说起没有事先与企业沟通就直接申请执行的原由,刘先生坦言:“当初我干了小半年,它说我是临时工;说了不上诉,结果还是上诉了;工作时间一会做五休二,一会做六休一……这样的企业不值得再信任了,也不会对它有什么期待了。”正因为此,刘先生想也没想就选择了法院执行这条路。
说起这一年来的官司,刘先生评价“够折腾的”,但是和诸多打了若干年官司还没什么结果的劳动者来说,他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如今的他有了新的工作,在入职之初就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月也特别留意公司为他缴纳社保的情况。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他说,今后更注重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算不枉费这一年的“折腾”。
记者手记
业无信则难兴
在去年对《劳权周刊》报道过的投诉人的回访中,曾经的鸭王职工刘先生说过: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如今,如他所愿,法律果然还了他一个公道。虽说在本报的参与下,职工最终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但刘先生在采访中也说了,“鸭王”这个金字招牌在他的心里算是彻底毁了,这多少让人在为其庆幸的同时也觉得略有些遗憾。
一个品牌的打造和树立往往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更久,一个成功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是核心内容。或许我们不知道“鸭王”从创业之初到现在拥有餐饮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花了多少时间,但在职工心里,从奔着名气而去的“金子招牌”到满口谎话的“老赖企业”,可能只需要短短的几天。经历过这些,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肯定是没有了,之后是否会因此动摇这个餐饮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忠诚度、美誉度,我们可以拭目以待。无论如何,人力资源是企业在市场中争得“高地”的第一资源、核心竞争力,没有职工兢兢业业的付出和创造,何以期待优质的产出。
前些天有新闻报道空调业巨头格力、美的为巩固自己的品牌地位,不惜为“挖人”开骂,虽然做法有些极端,也难避自我炒作的口舌,但却足以证明越来越多的现代企业正千方百计地“留人”,因为人力=效益。而此时,鸭王却反其道而行之,失信“赶人”,实不可取。俗话说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