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在即,各种低价旅游产品满天飞,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上周,晨报报道了《5000元内欧美任你游,靠谱吗?》,揭示了在线旅游促销的低价产品暗藏的风险,也引起各大在线旅游的重视,相继出台了保障措施,让预订成功的游客能够顺利出行。
在线旅游预售低价产品
——却被航空公司取消团队票
999元日韩游、3999元含税往返飞美国……“双十一”之前,各大在线旅游都推出了各种价格低到爆的出境游产品,吸引了不少游客的眼球。但价格如此之低的出境游,真的可靠吗?
吕小姐的遭遇证明了享受低价旅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她抢购了某在线旅游网站上一款“4999元美国9日游产品”,包含上海到洛杉矶往返机票和在洛杉矶的一晚住宿,吕小姐觉得很合算,兴奋了好久,并将出发日期预定在11月下旬,还订好了在美国境内的机票和酒店。
然而就在这几天,吕小姐突然接到旅行社电话,称她订的上海到洛杉矶这趟航班被取消了,所以不能成行。但吕小姐查询航空公司后发现,这班航班并未取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旅行社根本就没有帮她预订?
经过吕小姐的投诉,旅行社核查之后给出了结论,称是因航空公司取消了整团机位,导致团队机票并未订到。经过双方多次长时间沟通达成一致:由旅行社给吕小姐预订原航班的散客票,差价由旅行社承担。
“低价游”变“不能游”
——买卖双方赔付标准不对等
实际上,吕小姐的遭遇并非个例。消费者费尽力气抢到低价旅游产品,但是在临行前却被放“鸽子”,最终“低价游”变成了“不能游”。那为何旅行社能有底气屡屡违约?记者了解到,主要在于合同双方违约的赔付标准不对等。
据记者了解,目前对于旅行社单方面解除合同,对游客的赔付标准普遍较低,比如境外游如因卖家原因取消订单,消费者最多只能获得10%的赔付,如果卖家提前30天以上通知了,还无需赔付。而如果是买家的原因需要取消订单,卖家往往却要扣除大部分订单金额。
另外,旅行社还可以根据相关法规,以“未成团”的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也就是说,旅行社前期通过低价促销赚足了眼球,到了要兑现的时候,只需要提前30天以“未成团”或者其他理由告知游客,把前期收取的费用退还,就能解除合同。这对于游客显然是不利的。
让“二次预约”也透明
——用户通过自助预约监督预售产品
买卖双方责任的严重不对等,使消费者在维权时遭遇尴尬,也使在线旅游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左右为难。如何破解这道难题?
去年,阿里旅行预售产品也出现过游客预订产品后,出行前被以“未成团”理由取消的情况。今年,阿里旅行正式启动了用户自助预约系统对预售产品进行透明化监督。在“双十一”等大促期间,商家提供的特惠旅行产品多为不固定出行日期的,有的有效期甚至长达一年,消费者在预订时可以不确定出行日期,而是在购买之后再与卖家确定哪天出行,而很多纠纷就出现在“二次预约”之中。之前的操作中,消费者只能被告知哪个日期是否已约满,还有哪些日期可以选择等。现在通过自助预约系统消费者能够很清楚地查到产品信息,是否可约、还有多少库存,一目了然。同时,由于一切在系统中进行操作,商家的库存发布、消费者的预约历史等,可以被很好地记录下来,避免有纠纷发生时消费者有理说不清。
即使在层层把关下,如果还是发生了卖家在消费者出行前临时告知不能成行的情况,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证呢?对此,阿里旅行表示,根据平台规则,预约成功后因卖家原因导致消费者不能出行的,订单需全额退款,并按出游保障赔付标准进行赔付,如买家为达成出行另外付出了成本,在提供证明文件后,卖家需补偿买家的这一部分损失。同时,阿里旅行会根据平台规则对卖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