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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扒窃2元钱换拘役3个月 并处以1000元罚款

  本报讯 (记者 史耀可 通讯员 李鸿光)犯有前科累累,刑满释放刚满半年的刘某先,因在公交车上再次作案扒窃,被便衣警察当场擒获。尽管刘某先扒窃钱包内仅有毛票2元,但该行为同样构成了犯罪。昨天,静安区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刘某先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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