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起广受关注的案件在上海市一中院二审开庭。2010年无法生育的李女士和先生购买了卵子,通过其他女性代孕获得一对龙凤胎,一家四口生活了3年多后,李女士的先生重病身亡,留下大笔遗产。孩子祖父母以李女士并非龙凤胎的亲生母亲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孩子的抚养权。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孩子的祖父母,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来听东方卫视的报道。
法庭上,上诉人李女士的律师阐述了不服一审判决的理由:孩子的祖父母年事已高,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而且老人还想将孩子送往国外,交给其姑姑抚养,这对孩子不公平。
【到时候因为一纸判决 需要到陌生的国度里 这个姑姑他们只见过一个小时 在这种情况下 对孩子公平吗?本案在现有法律空白的情况 应该怎么考量 我觉得就是应该考量孩子利益最大化】
对于儿媳妇的上诉,孩子祖父母的态度强硬,尤其是祖母的情绪激烈。
【被上诉人:她说我们身体不好,我们夫妻俩,不要过于激动,我们夫妻俩体格检查,这里可以拿出来 她(上诉人)。一个人就有三大毛病,而且她的父母,这个不用讲,事实都晓得,是我们死得早还是她死得早还不一定。】
案件的争议点就在于这是一对通过非法途径,代孕得来的孩子。非法途径得来的孩子,到底该归隔代的血亲抚养,还是归虽无血缘关系,但一直养育她的母亲抚养,并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
【上诉人:我毫不愧心地说,我绝对不会比任何一个亲生的妈妈来得差,他们根本就不爱孩子,根本就不爱孩子,就是为了孩子身上的钱,就是为了孩子身上的房产,要变卖】
【被上诉人:非法代孕不合法 (监护权)判给她的人本身就是犯法。这个是国法难容】
上海市一中院在开庭审理后,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