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小区内自己的车位被占而心生不满,喝了点小酒的马某借着酒劲用木棒将停在自己车位上的本田轿车一顿乱打,导致车辆多处受损。近日,虹口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马某拘役4个月。
2015年7月16日凌晨3点左右,马某和朋友喝完酒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在自家楼下,马某发现本属于自己的车位上停着一辆牌号为沪G7XXXX的本田思域小轿车,于是心生不满。借着酒劲,马某找到一根木棍,对着这辆停在自己车位上的小轿车就是一阵乱打,致使轿车的前后挡风玻璃、车窗玻璃、车门、车顶等处多次损坏。
酒醒后,马某就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恼不已,当天就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作案的经过。
2015年9月17日,虹口区检察院以马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上海市虹口区物价局鉴定,被马某打坏的东风本田思域小型轿车的物损价值人民币16453元。
虹口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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