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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名百事可乐派遣员工遭欠薪60万

  为一己私欲,拖欠工资不再是还钱这么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正式入刑。昨天下午,一起涉及146名工人,总金额达60万元的恶意欠薪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上海市诚臣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146名劳务派遣工遭欠薪

  2008年,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与乔某经营的上海诚臣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员工与诚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诚臣公司派遣至百事可乐公司务工。每月中旬,百事可乐公司都会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劳务管理费通过银行转账至诚臣公司账户,再由诚臣公司向劳务派遣工发放。

  2015年5月15日,百事可乐公司向诚臣公司转账资金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包括146名劳务派遣员工4月份的工资37万余元以及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直到工资发放日期过去,这146名员工也没能拿到工资。

  接到举报后,2015年5月29日,闵行区人保局责令诚臣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使用企业欠薪保障金为工人们先行垫付工资。然而,乔某至今未予支付。

  2015年9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介入调查,乔某接到电话后,当天便去投案自首。公诉人表示,乔某为了偿还数百万的高利贷借款,于2015年5月15日、17日分三次将这笔资金转入了个人账户,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且影响恶劣,应从重处罚。

  为还高利贷挪用工人工资

  在庭审中,乔某对拖欠工资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诚臣公司2008年起就与百事可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之前从未拖欠过工资。这次挪用工资,是为了偿还他个人欠下的巨额债务。“我在外面欠了200多万,大部分是高利贷,他们催债催得紧,我就想着能还多少是多少。”

  乔某表示,原本并未打算拒绝支付工人的工资,因为从百事可乐公司转账到他向工人支付工资之间,有一个星期左右间隔。他希望能先挪用工资还上一部分高利贷,再通过借钱等方式补上缺口,却没能成功。“我没想到最后资金周转不过来了,也不知道拖欠工资会构成犯罪,现在我非常后悔。”

  乔某在2年前买下一套房子时,动用了公司流动资金,为了维持正常运营,他开始借高利贷。“这一借就停不下来了,利息太高根本还不上,差不多从那时起我就每个月先挪用工人工资还款吧,这次是实在补不上了。”据乔某透露,现在他名下财产只有这一套房产,他愿意用这套房产去偿还欠款。“如果还不够,那我愿意等出狱之后,通过我的工作来赚钱偿还。”

  对于公诉人提出的罪名和证据,乔某均未表示异议。他的辩护人表示,乔某在案发后有投案自首行为,建议酌情减轻处罚。

  欠薪老板被判刑罚款

  审判长、闵行法院院长黄祥青表示,本案中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们多是外地来沪农民工,许多人需要依靠这些工资维持自己乃至整个家庭成员基本生活。在得知乔某挪用工资还债后,这些被欠薪工人组织了小规模罢工和上访,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同时,乔某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依法减轻处罚。经过综合考虑,法官当庭宣判,乔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本案中乔某的目的是挪用工资偿还高利贷,属于明知拒付,因此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他表示,法院接下来将会继续追缴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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