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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孩童黄金吊坠 获刑3年半

  本报讯 (记者 史耀可)近日,男子祝某因抢劫孩童黄金吊坠被松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获刑3年6个月。

  今年7月某日晚7点半左右,中年男子祝某带着一条犬来到松江区谷阳南路的一个小广场上,与几个孩童一起玩耍,不久后玩耍孩童仅剩8岁的男童亮亮。祝某发现亮亮脖子上戴着一枚黄金吊坠,于是祝某让亮亮拿出来看一下,祝某将这枚金饰拿在手中感觉分量不轻,便想占为己有。后祝某威胁亮亮要掐死他,便将吊坠一把从亮亮脖子里拽下。期间,亮亮的母亲打电话来让亮亮回家,后其父母出门寻找。幸好亮亮家人及时赶到,亮亮哭着告诉妈妈说吊坠被祝某抢走了。亮亮爸爸抓住祝某和其扭打起来,祝某将吊坠掉落。亮亮家属报警后,民警将祝某抓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查证和监控视频资料的调取,犯罪嫌疑人祝某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并当场取得财物,涉嫌抢劫罪。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据证据判处祝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针对该案,检察官提醒到,家长在关注儿童交通、用电、防溺水、饮食等安全的同时,也要对儿童随身财物的安全提高警惕。小孩防范意识缺乏,随身佩戴的首饰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标。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带自己小孩外出时,要特别警惕陌生人的接近,同时看管好孩子身上佩戴的贵重物品,保证孩子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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