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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生一孩不减 生两孩增加

 生二胎的妈妈有福喽,据说生育假会比原来更多。

  生二胎的妈妈有福喽,据说生育假会比原来更多。

  24日中午,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现场咨询,各职能部门设摊接受委员咨询。在咨询中,记者从市计生委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备受关注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在抓紧修订中,有望于今年2月底提交给人大审议,其中大家关心的具体生育假放假时间、什么情况下可以生“三孩”等问题都将得到回答。生育假“一孩不会更少,两孩肯定更多”,同时配偶也将享受到陪产假,时间将比原先的3天更长。

  委员建议增加配偶陪产假

  这届两会上,关于“两孩”的问题当仁不让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相关提案就有五六份。昨天的现场咨询,这也成为委员们咨询的焦点。市政协委员,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曹艳春在这次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上海规定父亲陪产假及父母假的建议》,就提出应该给予男性陪产假。

  她表示,从就业平等的角度上看,给予男性陪产假有利于缓解女性在就业中的不利因素,同时丈夫在身旁精心的照料,可以缓解女性因为妊娠和分娩带来的身体上的疼痛以及心理上的各种负面情绪,有利于她们身体的休养和恢复。对于休假时间,她表示,目前各个省市自治区规定男性陪产假的时间大约是7-15天,因此给予不少于15天的带薪陪产假比较合理。

  而在台盟上海市委提交的一份提案中,也提出要“延长产假和配偶陪护假”,并建议上海延长产假30-45天,即不论一胎还是二胎,均从现在的98天增至128-143天;晚育陪护假直接改为配偶陪护假,从现在的3天增至30天,这也是参考了全国大多数省市现行10-15天配偶陪护假、国外如美国旧金山市达到4个月等情况,综合分析得出的结果。

  相关条例力争 2月底提交人大审议

  昨天的现场咨询上,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玲给予回应表示,目前上海计生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修改上海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力争在今年2月底提交到人大进行审议。“正在和法制办、财政、人保等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她表示。

  条例中会包含哪些内容? 王玲介绍说,人口计划生育法修改之后,原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对子女,现在提倡生育两个子女,有条件可以再生育第三个子女,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三孩”,授权地方来制定,上海的条例中就会涉及这一块内容;国家大法也已规定删除晚婚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待遇,具体的假期是多少在这次条例修改中也将明确;此外,对于奖励辅助政策如何衔接,如2016年1月1日之前按照政策只生“一孩”的情况,如何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次条例中也会讲清楚。

  不过对于大家关注的儿科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这次条例不会涉及。“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是围绕国家的大法去修改,国家的大法主要修改的是生育政策和配套的奖励保障制度,儿科这种资源配置的问题不在大法里面,所以本次修改不涉及到这一块。但我们也在研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儿科资源如何加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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