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时代报讯 柴某某同男友欲强行带宠物狗乘坐地铁,被民警劝阻后,柴某某竟咬伤民警。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柴某某拘役4个月。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称,2014年9月8日18时10分许,被告人柴某某从4号线南浦大桥站二号口进站后,其男友宋某某将二人携带的装有宠物狗的拎包从收费区外递给已在收费区内的柴某某。保安班长谈某某及民警马某某到场处置,对柴某某进行教育,劝其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但柴某某拒绝,民警遂将柴某某强制带离。柴某某为挣脱控制,咬伤民警马某某的左手示指,并致马某某多发软组织挫伤,后民警将柴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鉴定,柴某某患有抑郁症,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民警马某某遭他人咬伤,致左手示指皮肤破损等,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柴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柴某某在庭审时能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柴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被处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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