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期,市交通执法总队各支队进一步加强对克隆出租车打击力度,不仅在日常执法中加强巡查比对,并根据线索排摸,对克隆车开展定点清除。
3月16日,市交通执法总队三支队联合浦东机场交警在浦东机场P2缓冲区对出租汽车进行检查时,查处一辆牌号为“沪FV6313”,顶灯挂“旗忠”的克隆出租车。该车驾驶员不仅因盗窃罪被判过刑,且长期从事克隆车经营,多次被执法部门查处。更恶劣的是,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已于2013年4月被公安部门注销,现仍处无证状态。同时,驾驶员驾驶的“沪FV6313”车牌系伪造。针对上述扰乱行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三支队立即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会同交警部门进行了细致的案件磋商。最终,三支队对其使用“克隆出租车”经营的违法行为开具处理通知书,没收违法车辆,交警部门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20天。
今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在全市查获克隆出租车100余辆,根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五条,假冒客运出租汽车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将没收其车辆和专用营运标识、设施,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当事人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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