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今天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昨天上海市召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发布《上海市公安局奖励群众举报恐怖活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对举报涉嫌恐怖或者极端主义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的市民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自2016年4月14日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13日。
上海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情况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人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者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上海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查证,并根据查证情况及其对防止暴力恐怖案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违法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给予最高人民币50万元的奖励。
举报方式: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发送信息至“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邮寄信件至“上海市公安局110信箱”举报;发送电子邮件至gaj110@shanghai.gov.cn举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